山东文化产业职业学院文库征集办法

为了更好地保存和利用我校教学科研资料,展示我校的教学科研成果,决定在图书馆设立“山东文化产业职业学院文库”,收集、保存、展示和利用我校教学科研成果。

具体征集内容及办法如下:

一、我校教学科研人员编写或参编的教材、著作、译著等出版物(或电子版)。

二、我校师生正式出版或内部印发的音像制品、多媒体资料,如录音带、录像带、光盘等。

三、我校师生具有文化学术价值的非出版资料:包括日记、笔记、自传、信件、手稿、书画作品、摄影作品、荣誉证书、历史照片、工作文稿等。

五、我校教学科研人员的其它学术资料,如会议论文、报刊上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等的原件或复印件等(或电子版)。

六、我校教学、科研人员及学生的各类作品、成果等,由各二级学院、各部门负责征集,每年3月底前送交至图书馆。

七、“山东文化产业职业学院文库”对读者开放,日常管理工作由图书馆负责。

八、作者收藏证书由图书馆负责发放。

九、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。